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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5.8
機關名稱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30 高雄市 鳳山區 文衡路51號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7) 7462602 #209
傳真號碼 (07) 741432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fsvs.kh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01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學生專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89,67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本校於本契約期限屆滿時,仍未完成次一學年度學生專車採購決標時,得標廠商應延長執行合約一個月,後續擴充金額連同原契約執行金額以新台幣998萬9,678元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中正樓三樓小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5日起至113年8月1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合法立案之交通運輸業或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與投標標的相關業者。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企劃書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無法提出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辦理。 2.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 3.教育部政風處,住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臺北郵政8之44號;電話:02-77365837、傳真:02-2397694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