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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76
機關名稱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單位名稱 經建課
機關地址 821 高雄市 路竹區 竹南里國昌路76號
聯絡人 陳技士
聯絡電話 (07) 6979213
傳真號碼 (07) 6974819
電子郵件信箱 weifen65@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D22
標案名稱 112年度路竹區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且依本案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1.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39萬元整。2.擴充項目:道路維護等相關項目。3.增購期限:本採購契約生效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21高雄市路竹區竹南里國昌路76號〔2F秘書室〕
現金或郵政匯票新台幣100元〔請自附回郵信封及郵資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4 09:00
開標時間 112/08/0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2樓秘書室收發處或路竹郵局第58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依每次派工單所定期限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本市(或營造業法第11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且未受停權、業處分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資料: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廠商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至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
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 (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各該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投標須知第82點規定:「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廠商投標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經本所通知廠商限期補正或說明,無法提出本標案之電子領標憑據,適用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如決標或簽約後始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該條款情形,適用同條第2項規定。」 二、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信箱﹕eth@kcg.gov.tw、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四、本所政風室電話:6979231。政風室專線傳真:07-6967776。 五、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條及第19條規定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如遇有需減價之情形,廠商未於規定時間內(經電話通知後30分鐘內至開標地點)到場者視同放棄。 六、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1.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39萬元整。2.擴充項目:道路維護等相關項目。3.增購期限:本採購契約生效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 七、本契約有效期間:決標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八、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路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