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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5
機關名稱 文化部
單位名稱 人文及出版司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陳品倩
聯絡電話 (02) 85126492
傳真號碼 (02) 89956488
電子郵件信箱 pinqian@mo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187
標案名稱 文化部112至113年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藝文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0,1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0,1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2 09:30
開標時間 112/08/22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財物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公司或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均得投標。廠商投標應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本案採複數決標,分為A、B、C、D、E等5個項次,依序決標,預算金額依序為新臺幣3,805萬元、2,605萬元、1,405萬元、720萬元、480萬元。廠商得投標1個、數個或全部項次,但各個項次均限1家廠商得標,且同一廠商限得標2個項次(得標2個項次後即不得再成為其他項次之決標對象)。倘若某廠商(例如甲廠商)已被評定為2個項次(例如項次A、B)之最有利標廠商,因而不得再為其他項次(即項次C、D、E)之決標對象時,則該廠商(即甲廠商)於其他項次(即項次C、D、E),均不得再參與評選。 6.標封:封套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但無須記載所投標之項次。 7.採購標單:分為項次A、B、C、D、E等5種標單,請依所投項次選用採購標單(例如若投標項次A、B,則選用項次A以及項次B兩種標單)。 8.服務建議書:1式12份,請於服務建議書之封面上,標示所投項次(例如若投標項次A、C,則請於服務建議書封面標示「投標項次A、C」。) 9.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項次A
預估數量 01
單位 採購點數300萬點、線上書展、書種增加計畫
預算金額 38,050,00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項次B
預估數量 01
單位 採購點數200萬點、線上書展、書種增加計畫
預算金額 26,050,00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項次C
預估數量 01
單位 採購點數100萬點、線上書展、書種增加計畫
預算金額 14,050,00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項次D
預估數量 01
單位 採購點數60萬點
預算金額 7,200,000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項次E
預估數量 01
單位 採購點數40萬點
預算金額 4,8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