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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97.38
機關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西勢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西勢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06 彰化縣 福興鄉 西勢村員鹿路二段412號
聯絡人 陳仁福
聯絡電話 (04) 7772317 #215
傳真號碼 (04) 7786287
電子郵件信箱 c42317@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標案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西勢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學校外訂午餐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82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82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依112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1年,期間為113年8月~114年6月,預定供應425人。【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382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7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3,825,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20
原公告日 112/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6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員鹿路二段412號
自由取得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28 09:00
開標時間 112/07/28 10:00
開標地點 二樓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以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6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員鹿路二段4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8月30日至113年6月30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詳見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 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 廠商應納之印花稅稅額達500元以上者,請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2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四) 本採購招標文件內容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獎勵方案(經中央同意補助後實施) 1.依彰化縣政府呈報中央之「彰化縣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生鮮食材獎勵金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2.乙方應依方案計畫內載明之相關規定,提供「國產可溯源之生鮮農漁畜產品標章種類」之午餐食材,並符合獎勵供餐天數及規定。確認無誤後,每人每餐獎勵金額依中央規定辦理。 3.本獎勵金採每月結算乙次為原則。 4.本獎勵方案為中央補助款,俟中央通過後實施。 (六)得標廠商之紙本企劃書於評審完成後歸本校所有;其餘未得標者於決標後5日內憑廠商印章親洽本校立據領回(本校得留置1份書面存檔備查),逾期視為自願作廢論,由本校自行處理。 (七)本採購契約價金以縣府補助為原則,如遇政策變更,縣府停止補助,則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改向學童收費以支付契約價金,並得調整供餐數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福興鄉西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供餐奇數月(含開學8月)
預估數量 44625
單位
預算金額 2,008,125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供餐偶數月(不含開學8月)
預估數量 40375
單位
預算金額 1,816,875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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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