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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78
機關名稱 南投縣議會
單位名稱 南投縣議會
機關地址 540 南投縣 南投市 南崗二路1號
聯絡人 謝百媚
聯絡電話 (049) 2222131 #1703
傳真號碼 (049) 2221154
電子郵件信箱 paimei@mail.ntc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19
標案名稱 南投縣議會接待來賓及洽公用公務車租賃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814,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14,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號
新台幣15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1 09:30
開標時間 112/08/01 10: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南投縣議會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標的相關。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者,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無者免)。
(四)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 (二)本案採序位法辦理評選,評選會議另函通知廠商至會簡報說明,並依服務建議書評選最有利標廠商辦理決標。 (三)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四)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六)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09.12.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七)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