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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8
機關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305號
聯絡人 後勤處補購組 朱小姐;戰訓處作戰中心 羅先生
聯絡電話 (02) 25336481
傳真號碼 (02) 25339415
電子郵件信箱 NAVYD080105@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A12252P020
標案名稱 不斷電供應器(20KVA)採購(含安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4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紙本招標文件每份新臺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2/08/03 09: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會客室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不低於廠商投標報價金額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後勤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0/31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15號櫃(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郵遞:臺北郵政37之52號信箱(以落地郵戳為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30日曆天完成交貨,目視驗收合格次日起45日曆天完成安裝試用,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十八)備註7.交貨時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軍上級機關國防部最新核頒「國防部財物採購契約通用條款(111.12.30版)」及「國防部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111.12.05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營業項目為【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以上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場地現勘資訊】 1、本案包含標的物安裝事項,建議各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至實地場勘,以審慎評估自身承作履約能力,場地現勘聯絡人:羅尹志先生,電話:02-25335781、02-25333181#分機683737。 2、另配合本機關特殊任務期程,112年7月24日至7月28日不受理場勘申請,請各投標廠商自行考量作業時間,提早辦理場勘作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海軍司令部會客室15號櫃(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 2、郵遞: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郵遞區號及地址)、貼足快遞郵資(臺北市130元、外縣市150元),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補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或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投標方式及地點】 請參考本招標公告「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說明,請注意專人投標如遞送至錯誤櫃號,致本單位未能確實收件,則為「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該廠商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臺北中山郵政第90151附6號信箱;TEL:02-25336481;FAX:02-25339415;另檢舉受理單位、稽核受理單位及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應於規定時間(疑義:112年7月22日,異議:112年7月29日),以書面向本處反映,逾時提出或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以傳真提出者,請於傳真前、後電話通知(02-25336481),俾能及時收件處理。 【預算說明】 本案預算尚未奉核,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 【履約地點】 本案標的物交貨地點為台北市中山區【詳如採購清單(十八)備註第8點】。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30個日曆天完成標的物交貨,目視驗收合格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完成標的安裝及試用;全案驗收合格後日起14個日曆天完成教育訓練【詳如採購清單(十八)備註第7、8、10、11、13點】。 【其他事項】 1、現場投、領標時間:上班日0800時至1700時止,等標期之末日以招標公告時間為主。 2、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臺北市政府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3、本案禁用中國大陸地區(含香港、澳門)產品。 4、本單位因停車格有限,為避免影響投標廠商開標進場權益,如有開車前來之廠商,請於當日開標前提早辦理入場登記,並可至附近付費停車場停車。 5、投標廠商投標標封請詳載註明:標的名稱、案號、廠商地址、電話、負責人、統一編號,以利作業。 6、請參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本之「投標廠商聲明書」,避免標封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文件與招標文件不符判定不合格,餘各項應投遞文件請參閱投標須知第23、38及42點。 7、依工程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解釋函,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機關於招標公告一併公開之預算金額,其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且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判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本案有收取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請於投標時檢附『投標須知之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9、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10、有關押標金(裝於投標信封內之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抬頭應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或空白,否則不予決標(詳如投標須知第30點規定);另有關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單位請參照公告頁面「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欄位辦理,線上繳納押標金帳戶與紙本現金繳納帳戶不同,請投標廠商注意,如與招標公告繳納方式及帳戶不同,將不予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