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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6
機關名稱 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單位名稱 清潔隊
機關地址 356 苗栗縣 後龍鎮 大庄里中山路152號
聯絡人 陳海菁
聯絡電話 (037) 731974
傳真號碼 (037) 733121
電子郵件信箱 hygeiachen@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D1120717035
標案名稱 苗栗縣後龍鎮興建資源回收貯存場之興辦事業暨水土保持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1,9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34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3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2元
總計
49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2樓財行課
新臺幣伍佰元整,以現金方式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5 17:00
開標時間 112/07/26 09:00
開標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行政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中山路152號1樓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20日曆天提送興辦事業計畫,總履約期限120日曆天,餘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或法人,具備合格證件,無違反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之不良記錄,且營業項目需登記有下列之一者:(1)專業技師事務所;(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3)建築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凡自認合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下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一)親自購取方式:逕向本機關指定處所繳納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不領圖者免繳)後不具名領取。(二)通訊購取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附足回郵連同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於信封左上角註明「郵購苗栗縣後龍鎮興建資源回收貯存場之興辦事業暨水土保持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招標文件」,郵購地址:苗栗縣後龍鎮中山路152號苗栗縣後龍鎮公所。(三)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index.htm﹚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其他]:1.本案如因投標廠商對採購過程、結果有異議者,在異議案未明確解決前,暫緩訂約。 [備註]:1.截標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本縣宣佈停止上班時,截標日或開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2.本案暫訂於112年7月27日下午1時30分辦理評選作業,請廠商派員出席,如有異動,以開標當日宣布之時間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