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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7.72
機關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漢民路500號
聯絡人 李懷生
聯絡電話 (07) 8036569 #731
傳真號碼 (07) 8061424
電子郵件信箱 leehuaisheng@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01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勞務委託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31,9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辦理績效良好,期滿前一個月,經本校課後照顧推行委員會審核後,得優先續約一年(113年8月30日至114學年開學前一日),預估擴充所需金額為新台幣肆佰玖拾參萬壹仟玖佰貳拾捌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8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07/3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07/31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07/3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7)8036569#731)
開標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2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50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學年度開學前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之規定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企劃書格式及建議內容: 1.除A3尺寸繪製之必要圖說外,宜以A4紙張,直式橫打(每頁加註頁碼),左側裝訂(須含封面及目錄),內容次序建議按評分表之評選項目次序排列。 2.不含封面、目錄及附件,頁數最多以30頁為原則。(單面印製一張計一頁,雙面印製一張計二頁) 3.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請儘量採環保再生紙雙面印刷。 4.企劃書封面標題統一為:「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勞務委託企劃書」。 5.企劃書應印製一式六份,並彌封於投標文件中。 6.企劃書規劃原則: (1)經營理念與計畫(10%): 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之經營理念與計畫說明(含場地之規劃佈置、兒童之安全與衛生管理等服務說明)。 組織運作能力:行政服務項目、方式及特色,與學校之溝通管道等。 (2)課程內涵(25%): 對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規劃之課程內容、安排與特色說明。 本企劃書之完整性、適當性及執行可行性。 (3)師資陣容(25%): 資格: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資格人員,每位教師請檢附資格證明影本。 規劃:每班教師人數配置、專職行政人員配置、及相關規畫。 師資之遴聘與培訓:說明師資培訓計畫、師資在職訓練計畫與師資遴選標準與程序。 (4)合理財務規劃(25%): 標準:須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高雄市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設立及管理補充規定」及「高雄市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 請製作詳細經費預算表,最後平均每人收費金額請註明。 說明本服務之財務計畫、經費的分配與運用。 清寒學生減免或優惠情形、兒童獎勵運用情形等。 (5)辦理經驗(10%): 廠商辦理與本案相關案件之經驗、信譽與績效。 對學生安全維護及偶發事件之處理(可提供處理案例之說明)。 (6)創意及回饋機制(5%): 回饋或優惠說明。 附加服務之創意說明。 其他優勢說明。 7.簡報答詢列入契約一部分,本校將全程錄影、錄音。 8.簡報答詢請廠商詳實紀錄,以書面呈現作為契約要件。 9.投標廠商於企劃書中引用相關書籍、資料,應加註引用之出處,若未予登載,造成企劃書內容與其他廠商有雷同之處,評選委員得視抄襲之情形,給予相對較低之分數或直接將其列為不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