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林勤翊
聯絡電話 (02) 87258305
傳真號碼 (02) 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633216@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DEB1255001
標案名稱 澎湖營業處地下環境污染整治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994,9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期間:730日曆天,金額:新臺幣10,00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8/11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11010松仁路3號5樓5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狀況良好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開工起1,460日曆天,並須接獲主管機關解除列管之公告或函。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載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油品類之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應變必要措施、控制或整治場址改善工作並經主管機關驗證通過,其中單一契約金額含稅至少新臺幣1,300萬元或累計完成契約金額含稅至少新臺幣3,200萬元,須提供以下證明文件影本: (1)污染場址經主管機關驗證通過或解除列管之相關公告或函文; (2)廠商完工證明,開具該完工證明之採購機關(構)須為公告載明之污染行為人或土地關係人; (3)改善完成報告,載明投標廠商為計畫執行者,若無則須另附佐證資料。工法須包括現地生物復育、現場生物復育、抽氣、注氣及土壤開挖等(可非同一案),污染物包括土壤或地下水中TPH、BTEX或MTBE任1種,投標時檢附足資證明之摘錄文件。 2.具有相當財力者: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3,299,492元。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新增使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表單)為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招標、廠商投標及本公司決標後簽訂契約三用文件,詳見投標廠商注意事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第128-36號信箱 ※本案後續擴充條件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電話:02-87258323、傳真: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