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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59
機關名稱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6 高雄市 前鎮區 康定路151號2樓
聯絡人 趙綠綺/莊雅芬
聯絡電話 (07) 8215176 #204/230
傳真號碼 (07) 8152463
電子郵件信箱 green71@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5
標案名稱 112年鎮北里環境美化暨用電宣導睦鄰聯誼活動購買商品禮券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1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1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2,616,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10
原公告日 112/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洽專人領取(請先電話聯絡):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以現金或郵局匯票新台幣壹佰元正,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19 17:30
開標時間 112/07/20 09:00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0月7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符合本案採購標的物之廠商均可參加。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企劃書10份(含價格分析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二、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CNS-15251)實施計畫」,本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格式,如下載之資料無法開啟,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載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 (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日與開標 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四、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前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