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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0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聯絡人 陳碧琴
聯絡電話 (02) 27925828 #321
傳真號碼 (02) 27918984
電子郵件信箱 bl-childofgod113@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0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港墘區民活動中心改善空間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2100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3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7/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現場領取電子光碟酌收工本費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24 17:00
開標時間 112/07/25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內湖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4,400,000元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24日下午5時止。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3.人工領標: (1)於本所5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2)採用人工領標者,應於投標時檢附收據正本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一併置入外封套內,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所。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電子領標本所不收費;現場領取者電子光碟者酌收50元工本費;郵購者請附100元郵資及大型回郵信封乙個,多退少補並請自行斟酌郵件往返時間 。 [履約保證金額度]: 契約金額之10%,保證金繳納方式請參照投標須知規定。 [其他]: 1.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廠商請於截標前寄達或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以本室收件時間為憑),且一律不接受當場補件。外封套並請標示標案名稱、案號、廠商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誤寄文件,本所概不負責。 3.因颱風等天災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對本案之規格內容如有疑問,請洽經建課戰華祥先生,聯絡電話:2792-5828轉283。 5.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12年7月13日前)以書面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即112年7月24日前),本所電話02-2792-5828, 傳真02-2791-8984,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 6.預訂決標日為112年7月2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