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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8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 3214110 #324
傳真號碼 (07) 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0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901270026
標案名稱 161kV大林~南工、高港~南工管路遷改工程(南工變電所內)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10 08:00
開標時間 112/07/10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共分5期,第1期30日曆天;第2期60日曆天;第3期60日曆天;第4期270日曆天;第5期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納稅之證明。
2.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第(一)或(二)款辦理: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
(二)或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基礎工程」或「地下管線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 10 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或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備註: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內容應包含封面及目錄、營造業登記證書字號、負責人簽名及蓋章、獎懲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 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訂資格。 2.本工程所稱之特訂條款係指下列文件: (1)特訂條款補則(2)特訂條款補則附件(3)其他(履約表格等) (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交付承攬工程工安風險評估區分等級評量表(5)普查所屬單位各類交付承攬工程承攬商履約應具備技術人力、安全衛生護工具、環保器材、施工機具查驗資料表(6)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及附件(7)高屏供電區營運處工地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示意圖 (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綠色環保工地友善環境措施推動管理要點及環境保護設施費用編列與執行暨罰款處理原則。 3.本工程所稱之施工規範係指下列文件: (1)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土木工程施工規範(含施工補充規範及附錄) (2) 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地下電纜管路工程施工規範(含施工規範 6 章、補充規範及附錄) (3) 施工綱要規範(02218 鑽探及取樣、02344 鑽孔及灌漿、03377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03377A 高煤灰量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02742 瀝青混凝土鋪面、鋼筋混凝土細部標準圖)。 4.一般條款 F.12(1)(2)、I.1(2)、K.2(1)之各項計畫提報時程,詳土木工程施工規範及地下電纜管路工程施工規範 1.5.1。 5.一般條款 K.17 所述工作紀錄免裝訂成冊。 6.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7.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07)2818888;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8.詳細履約期限內容詳「特訂條款補則第一條」。 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10.以上金額均含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