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5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單位名稱 | 老人福利組 |
機關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聯絡人 | 規格聯絡人:李小姐、採購聯絡人:董小姐 |
聯絡電話 | (02) 89791196 #207 |
傳真號碼 | (02) 27018410 |
電子郵件信箱 | sfaa0665@sfa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B112031 |
標案名稱 | 112年度重陽節致贈人瑞金鎖片開口契約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13 - 基本貴金屬及包覆貴金屬之金屬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0,327,191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6/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2/07/03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7/04 11:00 |
開標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03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6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其中第1批次採購標的應於11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其餘則依機關通知交貨之數量及期限交付。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其營業項目包含金屬飾物、金屬錶帶、人造珠寶、貴金屬製品、貴金屬刀具之製造等或其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二、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 5.標單正本1份。 6.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 7.押標金60萬元證明文件1份。 *1.-6.文件皆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4.-6.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