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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1
機關名稱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單位名稱 圖書館
機關地址 506 彰化縣 福興鄉 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聯絡人 江美芳
聯絡電話 (04) 7765219
傳真號碼 (04) 7765219
電子郵件信箱 rosalin@mail.fusi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5
標案名稱 福興鄉公所112年度(圖書館)圖書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7,9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27,9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37,975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6/27
原公告日 112/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7/04 09:30
開標時間 112/07/04 10:10
開標地點 福興鄉公所臨時辦公廳舍:506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興路51巷8 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福興鄉公所臨時辦公廳舍:506彰化縣福興鄉福興村福興路51巷8 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含編目加工完成〉送達指定之場所)/完成交貨。餘詳契約書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廠商(如【圖書出版業】、【其他出版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等),且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103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PS:修正投標須知及外標封時間誤植。 一、本案如因政府發布停止上班,而未能開標者,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10時10分,領標及投標之截止期限亦順延至開標當日上午9時30分。 二、進入本所需全程配戴口罩,如本所臨時辦公處所會議室量能不足,屆時將臨時改至本鄉西區幼兒園開標(臨時辦公處所隔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