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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43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7樓
聯絡人 陳綵茵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5705
傳真號碼 (03) 3391726
電子郵件信箱 145038@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11
標案名稱 2023世界客家博覽會活動期間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附加保險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活動如延長,機關保留依原決標單價向原得標廠商辦理擴充採購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000,000元扣除決標價金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11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2日至112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保險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之公司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者。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金管會核發之保險營業證書。
(3)納稅證明資料。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於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等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以原投標印章相符之印章與機關辦理簽訂契約手續;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辦理簽約時,依採購法有關規定辦理。 (三)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五)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六)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4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洽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705)陳綵茵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分機5705)陳綵茵小姐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