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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69
機關名稱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單位名稱 生命禮儀管理所
機關地址 511 彰化縣 社頭鄉 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聯絡人 李廣程
聯絡電話 (04) 8720481
傳真號碼 (04) 8720689
電子郵件信箱 stc65@ems.sheto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18
標案名稱 社頭鄉小靈堂興建及水保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暨相關計畫修正與執照申請等委託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825,9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及請於本所辦公日8:3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社頭鄉農會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6 09:00
開標時間 112/07/06 10:00
開標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1段29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首段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一般資格證明文件:建築師開業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或期間 一、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 60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履約各分段進度:應於簽約日3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基本設計審核通過後3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 二、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或本案工程案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三、乙方依規定審核工程承包廠商之文書或材料等為其發文日起10天。 四、標的計畫及執照、建照與相關證照(含送審後修正)送審,應於甲方通知日起(依甲方個別規定之日數)內完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以無記名方式向本所行政室洽購(地址:社頭鄉社斗路一段295號〉或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整,及請於本所辦公日8:3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所行政室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社頭鄉農會櫃檯繳納。 ※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室或社頭郵政14號信箱 ※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電子郵件信箱:ethics@email.chcg.gov.tw。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政風室電話及傳真04-8733344。 ※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彰化縣社頭鄉公所(地址:511彰化縣社頭鄉仁雅村社斗路一段295號、電話:04-8732621、傳真:04-872068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社頭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