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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5.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 高雄市 左營區 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胡麗姬
聯絡電話 (07) 5819155 #530
傳真號碼 (07) 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lljhc@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2012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民辦民營學校午餐供應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242,2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11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教學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師生餐食安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經營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6日至113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制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本案相關服務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營業項目須有餐館業、餐盒業或其他飲食業務等之營業項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五)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六) 廠商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允諾書。
(七) 切結書。
(八) 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依本校要求出示之。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 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三) 投標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服務建議書簡報、議價及各項協調會時,其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授權書。 (四) 投標需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後續評選,經本機關評選委員會評定為優勝廠商,並依名次先後依序辦理議價(議定其他約定)至決標為止。自決標完成後至簽約前,決標廠商因故不辦理簽約,本機關得向後序位之廠商繼續辦理議價(議定其他約定),並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五) 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 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六)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 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五)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