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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7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機關地址 893 金門縣 金城鎮 西海路1段2號
聯絡人 王允辰
聯絡電話 (082) 323053 #1106
傳真號碼 (082) 323054
電子郵件信箱 u44152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911200011
標案名稱 塔山三期SCR觸媒及其附屬料件採購(含安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8,410,38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新臺幣200元整,請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3914900061帳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憑繳款收據向出售單位換領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3 10:00
開標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年。(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檢附原廠合法授權之銷售證明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投標文件。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46,105,13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46,105,130元。 三、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鑑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鑑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四、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五、標案內容洽詢:本廠輔機課江先生,電話:082-323053分機2402。 六、本廠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投標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不另支營業稅,參加投 標時均應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其 標價以不含營業稅為準。 (3)製據領款時應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系指向澎湖、金門 籍及馬祖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4)免徵營業稅之供應商比價作業: 本廠遇有營業稅為免稅或0稅之供應商,為使免稅廠商與一般廠商公平比 價,以加計營業稅價格辦理比價作業為比價基礎,俟決標後換算為未稅 金額決標。 (5)離島標案決標原則,以廠商標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 最低標廠商序位排序,序位最低且在本公司底價加計「加值型營業稅」 內者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時依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