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2.31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
單位名稱 |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 |
機關地址 | 261 宜蘭縣 頭城鎮 青雲路3段750號 |
聯絡人 | 羅先生、陳小姐 |
聯絡電話 | (03) 9779700 #110、118 |
傳真號碼 | (03) 9779300 |
電子郵件信箱 | 611119@mail.e-land.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614C05 |
標案名稱 | 蘭博烏石港驛站休閒服務空間委託經營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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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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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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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廠商營業期間若未違反合約相關規定,且每次查核成績均在及格分數之上,雙方得依原契約條件換文,辦理後續擴充1次,後續擴充期間最長以3年為限。
(二)契約期滿前,若機關未能完成重新招標手續或因應緊急狀況,為避免服務中斷,機關認為有繼續提供原廠商經營必要時,得以書面通知原廠商於機關指定期間內繼續經營,並得延長履約期限,惟最長不得逾3個月,此期間雙方之權利義務依原契約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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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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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6/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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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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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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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7/10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7/11 10:00 |
開標地點 | 261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本館行政研討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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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61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3段750號(本館行政組收發)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是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宜蘭縣立蘭陽博物館112年04月11日蘭博行字第B811200000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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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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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經營期自完成點交日起3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二)法人團體 (1)立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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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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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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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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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