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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3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作業課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南陽路逸仙莊1號
聯絡人 高貴珍
聯絡電話 (04) 25150855 #158
傳真號碼 (04) 25297230
電子郵件信箱 1219@fore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21
標案名稱 112-114年度臺中市東勢區、新社區及太平區造林撫育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10,55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視造林實際需要增購本案造林撫育工作,增購條件為本契約原有工作項目,增購金額為500,000元,增購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金額之給付依實際施作之項目及數量給付,以原有契約工作項目數量之增減,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6/17
原公告日 112/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每份新台幣貳佰元,請至本處秘書室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6/28 09:00
開標時間 112/06/28 10:00
開標地點 東勢林區管理處第二行政大樓開標室(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確保投標品質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請得標廠商保證履約能力。履約保證金新台幣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58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逸仙莊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需為向政府辦理登記有案之種苗業(A101011)、農作物栽培業(A101020)、特用作物栽培業(A101030)、花卉栽培業(A101050)、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其他林業(A299990)、庭園、景觀工程事業營造業(E103091)之行業,並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該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同一發票購票正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廠商負責人須常駐現場接受機關指派之監工人員於工作期間監督與技術指導,如廠商負責人無法常駐現場者,應指派現場代理人1人,並應常駐現場負責各項工作執行,如指派現場主任或代表人且未常駐現場,其現場各項工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者,以機關現場監工簽報為履約依據。 (二) 廠商承包本工作所需工具、紙張、交通、稅捐、用人費、利潤、勞工安全衛生及保險等費用均已包括於決標總價內。 (三) 開標前林務局對本工作招標如有變更或其他事項,另行公告之。 (四) (四) 投標文件應包括合格有效之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 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及審查表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4.廠商納稅證明5.投標廠商聲明書6.切結書1(附於投標須知)7.押標金(新台幣4萬元)票據,缺一無效。上述3.廠商登記或設立文件及4.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得用影印本。 (五) 請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放入價格封內密封,價格封及證件封(含前項2~7項文件)放入投標封內密封後投遞。 (六) 得標之同一標號有造林預定案若干號碼者,將合併訂一合約書,不以各別號碼分訂之。其中部分號碼作業先完成並交地者,其履約保證金亦不比例退還。 (七) 請有意願前往現勘之廠商,務必於112年6月16日(五)前聯繫本處雙崎工作站(電話04-25773103、25773105造林承辦陳小姐),並於112年6月21日(一)上午9點半前至雙崎工作站集合現勘,交通自理並請自備雨具,逾時不候。 (八) 欲參與開標之投標廠商人員,請務必配戴口罩並準時至開標地點參加開標,未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益。 (九)本次更正公告文件:切結書、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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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