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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4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 花蓮縣 玉里鎮 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 8883141 #3040
傳真號碼 (03) 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comi@mail.vhy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L1120601S
標案名稱 112年第九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1 - 人類衛生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10,336,15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得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得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期間:3個月。 (2)增購之金額:3個月之契約總價(新臺幣69,895,831元)。 (3)增購之項目、內容、數量: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 2.後續擴充增購辦理方式:採議價方式辦理,如依本案原契約單價續約辦理後續擴充,得採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採購小組)
150元(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2/07/12 14:00
開標地點 981002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誠信履約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可提供「病患看護或老人照顧服務業性質相關業者」或具「人力派遣或人力資源供應業者營業項目」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除廠商資格文件及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外,廠商應依照投標須知所載檢附其他文件及附具文件: (一)照顧服務員勞務承攬價金結構表。(須蓋公司大小章) (二)投標廠商切結書。(須蓋公司大小章) (三)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 (四)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須蓋公司大小章)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公司大小章)【內含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無則免)】。 (六)書面電子領標憑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花蓮縣 玉里鎮新 興街91號(玉里分院精研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需求機關: 1.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2.臺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 3.臺北榮民總醫院臺東分院 4.國軍退除役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5.國軍退除役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二)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252/玉里郵政30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