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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5.100.2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單位名稱 展示組
機關地址 709 臺南市 安南區 長和路一段250號
聯絡人 應小姐
聯絡電話 (06) 3568889 #2230
傳真號碼 (06) 3564981
電子郵件信箱 o1110103@nmt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613
標案名稱 「韓內科病歷中的臺南特展」藝文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6/15
原公告日 112/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免費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6/27 10:00
開標時間 112/06/27 10:50
開標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3樓開標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秘書室(709025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9月3日(預估)之期間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為藝文採購,使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相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依廠商分類檢附
(1)公司、行號等(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者,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填列其屬性):
(1-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https://gcis.nat.gov.tw/mainNew/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1-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建築師事務所:
(2-1)開業證書(影本)。
(2-2)有效期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3)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影本)。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投標廠商詳細檢視各聲明事項,並逐項確認後填列。
(2)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無代理授權者免附,可於開標現場提出)。
(3)企劃書(1式7份)。
(4)比(議)價單(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於上班時間內至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行政典藏大樓1樓服務台無記名領取,或採電子領標(逕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或以通信方式索取光碟(以郵戳為憑,支付新臺幣42元郵資,註明領取案號、案名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投標或誤投,本館概不負責)。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比(議)價單,其填列之「投標總標價」視為廠商標價,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或未提出標價或未檢具投標標價清單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視為不合格標。投標文件有關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比(議)價單等之標價,請依投標總標價詳列標價明細或清單。 三、本案如採購品項屬綠色採購範疇者,請依契約第8條第20款規定辦理。 四、開標後由業務單位聯絡人通知合格廠商評審會議時間。 五、本次更正公告修正以下文件:02-01展示計劃書,更新檔案;01投標須知及10標封之截止投標期限與開標時間一併調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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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