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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90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環河北路3段95號
聯絡人 洪組長
聯絡電話 (02) 28129586 #832
傳真號碼 (02) 28113761
電子郵件信箱 hjn4771@hrp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08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中央廚房勞務委外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09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商如經招標機關續約評核作業辦法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2,509萬6,000元,擴充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 114年7月31日,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供應內容與112學年度條件相同為原則,惟相關補助或獎勵金之內容、條件及金額倘有變更則不在此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5 12:00
開標時間 112/07/06 09: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環河北路3段95號(本校仁愛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548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能力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環河北路3段95號(本校仁愛樓1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5月1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039724號函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其他證明文件: 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學校外購盒餐或團體膳食之廠商,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之相關證明文件,業者名單可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網址:https://consumer.fda.gov.tw/)之整合查詢服務>食品>HACCP查詢)。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詳見投標須知第1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允諾書。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期及時間:112年7月5日中午12時00分止。 2.收件方式:廠商得親自或委託他人或以郵寄等任一種方式,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寄)達本校仁愛樓1樓總務處,以郵遞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投標廠商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3條,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逾時(寄)達本校者,不得參與開標。 4.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2年6月15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若逾期限,本校將不受理。本校對廠商釋疑期限:112年6月20日下午6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開標日期及時間地點:112年7月6日上午9時,本校仁愛樓1樓會議室。 6.初評會議日期及時間:112年7月13日上午8時30分開始,會議地點在本校仁愛樓1樓會議室。 7.複評會議(含現場勘查)日期及時間:112年7月14日上午9時開始,會議地點在本校仁愛樓1樓會議室。 8.本案不訂底價,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葫蘆國民小學總務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