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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5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和平東路1段162號
聯絡人 採購組耿先生;圖書館黃先生
聯絡電話 (02) 77491111 #1962;5288
傳真號碼 (02) 23636354
電子郵件信箱 tykeng@ntn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U211205180452
標案名稱 和平校區圖書館外牆修繕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96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6/06
原公告日 112/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9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元
總計
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6/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3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62號(採購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設計(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業類別,應檢附下列其中⼀類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建築師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
2.⼯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檢附⼯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公會會員證、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公告⽇起⾄「領標及投標期限」⽌,請廠商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採購網)。★本案僅提供電⼦領標★ [其他]: (⼀)招標⽅式: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本校依廠商所提送之服務建議書(1式12份),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進行評選,按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詳評選須知) (⼆)各階段履約期限如下: 1.細部設計工作應於本校通知日起50工作天內完成,並提送本校審查。設計如不符本校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本校指定修正項目、期限,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3次者,廠商除應依本校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本校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廠商對監造服務⼯作之責任以本校書⾯通知開始⽇起,⾄本契約全部⼯程驗收合格⽌。 (三)本案如有現場勘查及需求內容問題,請洽圖書館黃先⽣,電話:02-77495288。 [更正公告內容]: 因回復廠商疑義補足法定日數,延長等標期至112年6月12日下午5時截止投標、112年6月13日下午2時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