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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73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印刷廠
單位名稱 總務室
機關地址 412 臺中市 大里區 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人 游季叡
聯絡電話 (04) 24953126 #273
傳真號碼 (04) 24969826
電子郵件信箱 ray831028@ppmof.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01-1
標案名稱 45gsm捲筒水印模造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9,53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9,53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況良好,得辦理後續擴充1 次(每次1年,其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9,535,000 元(含稅)),合計採購金額為119,070,000 元(含稅)。另依工程會94 年3 月29 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 號函示,本採購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完成訂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2 14:00
開標地點 本廠203會議室(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97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財政部印刷廠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可親自領取(每份100元)、附回郵信封70元索取,或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2.相關人員聯絡方式: (1)本案採購單位:總務室技術士游季叡,電話:04-24953126#273,傳真:04-24969826。 (2)本案使用需求(相關規範)電話諮詢單位:生產課第二工場長黃枝森,電話:04-24953126#259。 3.本廠203會議室(地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相關說明如后: (1)投標廠商應於本案截止投標日前提供「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供檢驗,檢驗項目詳如本案「招標規範」之附表3,測試合格之廠商始能參加價格標。另投標廠商若曾參與本標案(案號:112-0301-1),且測試合格並願提供完全相同之紙樣參與投標,為節省行政程序及測試時間,僅須提供(案號:112-0301-1)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詳「招標規範」之附件1),並經開標時審核符合事實者,免再行前述規格標之測試,即視為規格標之合格廠商。 (2)承前,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本廠將公文或電話通知檢驗日期,並經本廠檢驗合格後,取得參加價格標之資格。 (3)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基本資格)或第二階段規格測試之投標廠商,已投標未開標之部分,原封發還。 (4)本案各段標之標封須裝入之文件補充說明如下: A.資格封: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1份、廠商納稅證明1份,如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亦得將該票據裝入本封內。若屬前述說明後段具測試合格證明之廠商,亦得將合格證明(如公文及測試結果影本)及切結書放置於本封內。 B.規格封:符合本案規格及浮水印之樣張(紙寬39.4±0.1cm*紙長約50cm) C.價格封:投標標價清單1份、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份。 6.修正招標規範第5點及投標須知第31點規定,新增招標規範附件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印刷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