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5.77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
單位名稱 | 農業及建設課 |
機關地址 | 745 臺南市 安定區 安定里59號 |
聯絡人 | 馬嘉宏 |
聯絡電話 | (06) 5921116 #272 |
傳真號碼 | (06) 5922955 |
電子郵件信箱 | z691@mail.tainan.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024 |
標案名稱 | 安定區納骨堂增設神主牌位堂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7,10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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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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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81,19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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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81,194,8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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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其擴充之期限及項目為履約驗收前及履約標的之全部項目;後續 擴充金額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所得餘額為限,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項單 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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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是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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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5/3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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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6/16 10:00 |
開標時間 | 112/06/16 10:10 |
開標地點 |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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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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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含環保金爐工程210日曆天(應優先施工並於開工之日起算))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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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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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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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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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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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