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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4.65
機關名稱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單位名稱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機關地址 964 臺東縣 金峰鄉 嘉蘭村4鄰166號
聯絡人 陳宏元
聯絡電話 (089) 751144 #235
傳真號碼 (089) 751129
電子郵件信箱 jfng3149@ttjfng.tait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A03
標案名稱 臺東縣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住宅(永久屋)修繕補助計畫工程-嘉蘭東側永久屋基地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90,04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65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4,8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64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
標單及圖說每份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4:00
開標地點 964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64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金峰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取招標文件、圖說者,請自112年05月31日起,至112年06月05日止,於上班時間內持現金或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金峰鄉公所),逕向本所財經課購領,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註明受款人為臺東縣金峰鄉公所),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財經課購領(信封上應寫明名稱,並附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住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100元之A3回件大信封),購圖者應另加郵資110元,每人限購3份。(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單及圖說每份新台幣3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投標之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日前以郵遞方式寄至臺東縣太麻里郵局第十八號信箱(以郵政信箱收件時間戳為憑)或以專人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40,000元整;押標金抬頭請書寫-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其他]: 一、洽辦單位:財經課 承辦人:技士 陳宏元 電話:089-751144#235 二、招標文件及圖說各乙份於上列時間內(領標時間)陳列本所財經課(住址: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4鄰166號)。電話:(089)751144#235。傳真機:(089)751129。 三、餘詳「臺東縣金峰鄉公所工程採購須知」。 四、本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臺東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taiwanbuying.com.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招標資訊(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六、釋疑、異議及請款申訴專線電話:(089)751034#211,傳真:(089)751129。 七、本案如有更正事項,刊登於招標資訊系統更正公告。 八、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九、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2.臺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9)236177、檢舉信箱:臺東郵政第26號信箱。 3.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53084地址: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二)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聯絡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十、【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為招標文件之一,並納入審查項目,請投標廠商依格式書寫完成後蓋章。(免押標金請刪除本條) 十二、本案如有更正並延後開標之處理方式:廠商於(更正前)所投之投標文件,經本所電話通知或傳真,如經廠商同意不領回,視同已投標,請勿重複投標,否則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1項規定判為無效標。(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東縣金峰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