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8.97.30
機關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42 南投縣 草屯鎮 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聯絡人 陳佳葳
聯絡電話 (049) 2333104 #16
傳真號碼 (049) 2362441
電子郵件信箱 weiwei19890523@xzps.ntct.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7
標案名稱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12學年度午餐暨幼兒園午餐及點心公辦民營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1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1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112學年度表現優良,經學校同意得於113學年度(113年8 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續約一年,若得標廠商供應持續優良,得續約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113學年度預計採購金額2,136,000元,114學年度2,136,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2,316,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9 16:00
開標時間 112/06/20 17:30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攸關學生用餐權益,需確保得標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08月30日至113年0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權處分之營業項目應包含承作本次招標內容之廠商,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領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證明書。 2. 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或通過行政院衛生署HACCP先期輔導制度,並領有証明之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飲食業。 3. 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核准通知函(領有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飲食業之營業項目)。 4. 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及廠商信用證明(開標前一個月內票據交換機構所開具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正本])。 5. 112年度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6. 勞務(員工)5人以上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承包之廠商應依規定提供足額廚工人數),廚工須具丙級以上烹調技術士證照至少應有三人以上,一人具有營養師證照。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否則不得參與評選。 7. 執業營養師、廚師考試及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