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9.53.4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機關地址 |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松德路300號七樓 |
聯絡人 | 吳宗燁 |
聯絡電話 | (02) 27599741 #7203 |
傳真號碼 | (02) 27599737 |
電子郵件信箱 | te11012@gov.taipei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te11204101 |
標案名稱 | 112年有聲號誌建置及汰換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9 - 其他運輸設備及其零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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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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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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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求,當年度擴充上限新臺幣300萬元,擴充最後通知期限至112年12月20日止;履約期限屆滿前,機關評估廠商服務良好且無重大違約紀錄,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113年擴充,擴充上限金額600萬元,最後通知期限至113年12月20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113年度增購以經臺北市臺北市議會通過預算額度為限,預算若未核准編列,後續擴充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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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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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5/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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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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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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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交工處秘書室
每份50元,郵寄80元(可悠遊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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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5/29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5/30 15:30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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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七樓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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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交貨通知單累積採購金額達契約上限金額餘詳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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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CC01080、電子材料批發業:F1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F219010 之一。 2.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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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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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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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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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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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