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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4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雙十路二段二號
聯絡人 廖佳美
聯絡電話 (04) 22218341 #324
傳真號碼 (04) 22232959
電子郵件信箱 Camie@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C-112-4K02
標案名稱 清水營運所委外抄表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93,12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契約期滿前,如雙方同意時,可在期滿二個月前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以換文方式續約一年,但續約以二次為限,如任一方無意續約應於約期屆滿二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對方。 (二) 契約期滿時如機關在未辦妥招標前,得要求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及價格繼續承包至另案標妥,至新標商接辦為止,但至多以四個月為限。擴充期間,其核發承攬酬金已達投標決標金額2年4個月擴充總金額者,即予終止契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
新台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6 09:3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履約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發包中心或台中郵局第15-26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為期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之廠商。
2、自然人。
3. 自然人者:須具有本國國籍,年滿二十歲,男女不拘,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者(須檢附身分證影本)。男性須役畢或免役(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4.為確保自然人得標後如期履約能力及抄表品質,自然人每人只能承攬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公司行號,其雇用之每位派遣員工,只能查抄本區處同一期間內之一個抄表工作區。
(並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或親購圖說均可。(本處工程設計圖不予借用) 二、郵購函請寄:台中市雙十路二段二號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總務室(文書)』,以郵戳日期為準。(電話:04-22218341轉『652』) 三、郵購圖說以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為限,郵寄現金者不予受理。 四、郵購圖說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申購函內應註明工程圖說名稱並附郵政匯票或行庫匯(本)票及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大型信封,否則延誤投標時效本處概不負責。 五、親自購領圖說者,應在上班時間內辦理。 六、詳情請閱招標文件。七、第四區管理處政風檢舉電話:(04)22264756、傳真:(04)22271328。八、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50元。 [其它]:1、圖說重量約500公克。 2、本案件投標廠商亦可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 3、押標金受款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4、開標日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當地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通知。 5.為瞭解機關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希望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機關政風單位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6、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 7.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8. 受理檢舉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地址:台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號、電話:04-22218341、傳真:04-2223295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清水營運所委外抄表(第1工作區)
預估數量 132000
單位
預算金額 866,226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清水營運所委外抄表(第2工作區)
預估數量 126000
單位
預算金額 826,899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