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更正案名】 原案名:「110、111年度抽水站、水門第一區(新店、中和及永和)代操作維護工作(案號:1091021-1)」第1次變更設計案 更正案名:「110、111年度新北市抽水站、水門第一區(新店、永和及中和)代操作維護工作 (案號:1091021-1)」第1次變更設計案
一、本案加帳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465萬9,302元整,減帳金額為0元整,加減帳淨額為465萬9,302元整。 二、直接工程費 (一)既有項目(不須議價部分),加帳金額為0元整,減帳金額0元整。 (二)本案111年12月28日議價作業:廠商原標價458萬9,236元整(直接費用),底價413萬2,000元整(直接費用),廠商願以底價承作,決標價413萬2,000元整(直接費用)。 三、全部間接工程費(含營業稅)按比例調整後,加帳金額為57萬7,302元整,減帳金額0元整。 四、合計費用:直接工程費+間接工程費=413萬2,000元+57萬7,302元=465萬9,302元整。 【本案111年12月28日召開議價會議作業,本局會計單位、政風單位皆有派員實地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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