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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87
機關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機關地址 848 高雄市 桃源區 桃源村北進巷1號
聯絡人 吳美芳
聯絡電話 (07) 6861132 #114
傳真號碼 (07) 6861004
電子郵件信箱 starwave@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9
標案名稱 112年度桃源區運動會暨布農族傳統競技活動服裝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22
原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25 09:00
開標時間 112/05/25 10: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二樓簡報室(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收發室(848高雄市桃源區桃源村北進巷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桃源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至112年6月13日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應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廠商。
2、應檢具證明文件(得以影本為之):
(1)公司者,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號者,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立案之民間機構,檢具由政府發給之證明文件;學校者檢具學校同意辦理本投標案之同意函。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A.有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B.無應納稅額者: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C.新設立公司行號:應繳驗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廠商切結書。
(4) 廠商聲明書。
(5) 原住民廠商須檢附:
A.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
B.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C.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6) 營業項目或社團成立宗旨任務須與本採購標的有關。(餘詳如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 2.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3.請投標廠商魚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投標廠商資格及評審項目以外資料經審查合格者,將於當日辦理評審會議。 5.更正事項為投標須知文件第53點內容文字修正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