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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0.1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山南路7號
聯絡人 黃建中
聯絡電話 (02) 23123456 #63833
傳真號碼 (02) 23224208
電子郵件信箱 108511@ntu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B20060541
標案名稱 臺大新竹生醫園區分院第二期研究大樓新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511,573,987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73,254,59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10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10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工務室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1)面購;(2)郵購。詳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3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B3工務室公開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5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少於60%。
1.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4種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2.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及「甲等綜合營造業」等共同4種行業資格,共同組合參與投標。
3.單獨投標,投標廠商資格之一部份,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未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行業之資格之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所具有者代替之。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詳公開閱覽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不論投標組成為何,均以甲等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代表廠商所占契約金額比例不得少於60%。 1.單獨投標: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並應同時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等4種行業之資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 2.共同投標:參與共同投標廠商應具備政府登記合格且目前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領標: 1.面購:請於上班時間內至機關收發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一樓)以現金不具名購領,每人限購一份。(購買光碟片者請自行列印招標文件,廠商不得重製、轉載或篡改,否則一經發現將視為資格不符) 2.郵購:請將郵政匯票(招標文件工本費1000元,抬頭: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限時掛號回件郵票200元(多退少補)及大型回件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一併裝封於領標期限前(以投信郵戳為憑),寄至「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台大醫院收發室收』(封面應書明廠商名稱、地址、購領之標的名稱及案號),否則不予受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機關概不負責。每人每案限購一份。 3.電子領標:本法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辦理領標網址:請至 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標案文件。 4.本次招標係為重大修正後之第1次招標,本次招標需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始開標。 5.修改招標文件,詳修正對照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