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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9.3
機關名稱 臺南市公共運輸處
單位名稱 運輸工程課
機關地址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永華路一段36號4樓
聯絡人 蔡雨呈
聯絡電話 (06) 2230391
傳真號碼 (06) 2230331
電子郵件信箱 yucheng912@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P1120304
標案名稱 和順轉運站委託營運管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0元
預算金額為0理由: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同本採購案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委託營運5年期限屆滿後5年。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原案5年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須重新議定增購5年之權利金,餘以原契約條件辦理續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5/15
原公告日 112/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25 10:30
開標時間 112/05/25 11: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一段36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轉運站管理及營運,廠商如延誤設備修繕將影響民眾權益,需以履保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一段36號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南市公共運輸處112年05月09日南公運工字第1120317965號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正式營運開始日起5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委託營運管理案件,參考BOT及OT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範本訂定之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下列之一:
(1)有營運國道客運路線之公路汽車客運業,或營運市區客運路線之市區汽車客運業。
(2)有營運管理「國道或市區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或「附設於各類交通場站之商店及商場」經驗之可承攬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國道或市區客運轉運站」、「國道服務區」 或「附設於各類交通場站之商店及商場」營運管理相關工作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或驗收紀錄等)。
附加說明
【112年5月12日更正招標公告】 「附加說明」欄位補充說明: 基地現況尚處於施工中工地,如需現地勘查,可與主辦機關洽詢,蔡先生06-2230391。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案無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採購合約印花稅繳納方式如下: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至忠義路總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96號)辦理或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2;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2402﹞,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2)亦可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五、履約起迄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本契約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公共運輸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