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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
機關名稱 經濟部
單位名稱 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建國路291號
聯絡人 黃琇英
聯絡電話 (08) 7515570 #212
傳真號碼 (08) 7517278
電子郵件信箱 hsi560720@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85
標案名稱 112年度高屏溪流域河川水質採樣檢測分析工作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9 -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3 10:00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3樓副執行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91號3樓管理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經濟部水利署111年12月20日經水河字第11116156250號函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應符合本條第一或第二項其中之一,實驗及檢測項目符合本條第三項規定,並具有本條第四項之工作經驗。
(一)經行政院環保署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或學術研究機構,並經核准登記有案者。
(二)經政府立案核准之環境工程顧問公司,或設有環境工程部門之一般工程公司,或國內財團法人(執行檢測需為行政院環保署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三)為維護本計畫工作作業品質,投標廠商或合作機構之檢測實驗室應設在中部(台中市)以南地區。且經環保署核准之檢測項目應涵蓋本計畫全部檢測項目。
(四)廠商需具近3年與水質監測分析或水污染防治相關之工作經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