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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52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林紫苓
聯絡電話 (02) 25617600 #131
傳真號碼 (02) 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doralin@cap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426
標案名稱 雙永國小群組學校112學年度中央廚房勞務委外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9,9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9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經招標機關及供應群組學校對用餐學生進行問卷調查,並經午餐供應委員1/2出席、2/3通過,評估履約情形良好,機關保留與之依原條件、原價金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採購期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後續擴充採購數量或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990萬元,總採購金額合計共新臺幣5980萬元 ;惟倘因原預算金額外,尚有相關經費(含獎勵金) 補助本案者,則不在此限,仍依契約變更辦理之 。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補助金額
4,60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5 17:1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智樓2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1%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議價意願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學生午餐食品安全及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最新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之間送達本校總務處。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5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本校受理單位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總務處)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評選會議日期:初評6/6下午2時30分、訪廠及複評6/9上午9時。 ※本案以總價決標,實作數量結算,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本案採固定費用給付 (每人每餐(含獎勵金)新臺幣65元整;幼兒園學童每人每餐(含獎勵金)50元)給付,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投標廠商免備投標書,但應依本案固定費用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納入本案契約內容執行。 ※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無須檢附領標憑據,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請自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 http://web.pcc.gov.tw/),重新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中央廚房供餐相關規定請至下列網址參閱查詢下載最新版本: 臺北市學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 https://www.doe.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8AEB353ADD836F3C 衛福部首頁 >健康主題 >健康生活 >均衡飲食 >健康飲食環境校園飲食環境https://www.hpa.gov.tw/545/731/n ※現場勘查時間請先聯絡業務承辦人安排。 ※招標承辦人:事務組林小姐,電話(02)25617600分機131 ※業務承辦人:許營養師,電話(02)87858111分機165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