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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8.36
機關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寶橋路8號
聯絡人 洪珮華
聯絡電話 (02) 29189300 #661
傳真號碼 (02) 29126400
電子郵件信箱 paywhathome@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02
標案名稱 112年度公共化幼兒園遊戲場改善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6 - 遊樂場迴轉臺、鞦韆臺、射擊場及其他遊樂場之娛樂設備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6,7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36,7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11
原公告日 112/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5 13: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7/27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遊戲場設備安裝]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1廠商已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2廠商(切結將)未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應附「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切結書」(正本)
廠商信用之證明 請投標廠商依其納稅情形擇一備標: 1.營利事業之主管機關准予投標廠商營業,但核准日至本採購案投標截止日前,皆未遇到營業稅申報截止日之廠商,應繳交「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依法令規定得免用統一發票者,得免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惟其所檢附核准設立登記公函應載明其情形,或應另行檢附免用統一發票之證明文件)。」 2.非屬前點情形之廠商、且其每月銷售額未達小規模營業人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預訂評選日期:112年5月15日下午15:00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