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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74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4段101號
聯絡人 林美純
聯絡電話 (02) 27535316 #401
傳真號碼 (02) 27534598
電子郵件信箱 t9083@zl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0502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國八、國九校外教學參觀旅行活動勞務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70,4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2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101號(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3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各案校外教學補充規定時間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廠商得於投標前⾄經濟部 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政服務入⼝網』(https://findbiz.nat.gov.tw/fts/q 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登記資料公⽰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 記 資料,納入投標文件。
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旅行業管理規則第6條) ,餘詳投標須知及投標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預定決標⽇:112年5⽉26⽇。 ⼆、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 (1)電⼦領標廠商,領標繳費後,可利⽤電⼦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憑 據」之 功能列印電⼦憑據書⾯明細,並附於投標封套內以供審查。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需提供最近⼀期或前⼀期納稅證明)。 (4)信⽤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查覆單:應 加 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員及經辦員3種圖章,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 單位 圖章、該單位有權⼈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5)廠商應於投標時提送服務建議書(ㄧ式 10 份),投標時未提送視為不合格。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以⼀ ⽇ 計)112年5⽉11⽇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公告⽇起算。另 本機 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前⼀⽇112年5 ⽉18⽇。 四、評選時間:112年5月22日下午14時1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