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9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仁愛街19號
聯絡人 陳豊閎
聯絡電話 (03) 8325103 #2110
傳真號碼 (03) 8334986
電子郵件信箱 tackifire@wra09.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B-003-03-006-050
標案名稱 112年度花蓮溪、秀姑巒溪河川區域揚塵改善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後金額上限:新臺幣500萬元整。 (二)擴充期間:於履約期限113年4月30日前辦理。 (三)辦理方式:機關得視預算編列情形保留通知廠商是否增購之權利。如機關經評估擬辦理增購,將以換文方式辦理,由機關以書面通知廠商依原契約條件(項目明細及各項契約單價)及增購金額,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2 09:00
開標時間 112/05/22 09: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或970花蓮國安郵局第179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計畫為跨年度計畫,施工期限及請款分2次:第1次應於112年12月20日完成揚塵改善面積25公頃以上;第2次為整體工作竣工,期限至113年4月30日止。以上違者依契約遲延履約條款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營業項目需為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花卉栽培業(A101050)、園藝服務業(A102080)、造林業(A201010)、特殊林木經營業(A201030)及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等。
2.廠商投標時應繳驗下列與原件相符之證件資料:
(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
(3)廠商信⽤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詳閱各項招標文件規定。 2.押標⾦繳退注意事項: (1)本案比照經濟部⽔利署⼯程採購投標押標⾦繳退要點規定辦理。 (2)票據以本局為受款⼈。 (3)以現⾦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專⼾:臺灣銀⾏花蓮分⾏ 018037091782 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退還,需於開標之⽇起五⽇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當場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利署第九河川局管理課-(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電話:03-8325103#2110、傳真:03-833498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