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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3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單位名稱 維護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蓬萊二路1號
聯絡人 林建宇
聯絡電話 (07) 5622137
傳真號碼 (07) 5333400
電子郵件信箱 T04003@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3E230411
標案名稱 歷史建築高雄港港史館滲水檢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265,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628,77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新臺幣600元;回信郵資:每份120元。圖說費:新臺幣250元;回信郵資:每份12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9 14:00
開標時間 112/05/19 16:00
開標地點 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1樓開標室(⾼雄市⿎⼭區蓬萊⼆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8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應於截⽌投標時間前寄達⾼雄郵政9之5號信箱或持送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投標箱(⾼雄市⿎⼭區蓬萊⼆路1號),逾時無效。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餘詳契約及施⼯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開標⽅式]: 本採購開標採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投標文件]: ⼀、⼯程建議書。 ⼆、押標⾦。 三、⼯程採購標單(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四、標單詳細價⽬表及單價分析表,每⼀⾴均加蓋投標廠商印章及負責⼈印章。 五、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切結書1(詳投標須知)。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5.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6.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第1頁至第12頁,其中若含空白表格頁仍需影印)。 7.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 8.廠商信用證明。 [文件內容不明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土木修繕科,電話07-5622274。 [招標文件查詢單位]: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電話07-5622137。 [文件購領期限]:郵購及⾯購,⾃公告⽇起,⾄截⽌投標⽇⽌。 [招標文件購領⽅式]: (⼀)郵購:請在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將文件費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之⾏庫或中華郵政公司匯票,書明標案名稱,附⼤型回件信封(請書妥收件⼈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備⾜回信郵資,請勿黏貼)⽤限時掛號郵寄⾼雄市⿎⼭區蓬萊2路1號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 (⼆)⾯購:請在規定期限每天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向本分公司秘書處管理科(⾼雄市⿎⼭區臨海⼆路62號)繳款後憑發票⾄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雄市⿎⼭區蓬萊⼆路1號)洽領。 (三)電⼦領標:「政府電⼦採購網」網站購領(網址:https://web.pcc.gov.tw)。 [決標⽅式]: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 [注意事項]: (⼀)營造業承攬⼯程⼿冊影本,應從第1⾴影印⾄第12⾴(其中若含空⽩表格⾴仍均需影印),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廠商以銀⾏出具之「押標⾦連帶保證書」繳納押標⾦時,該保證書第6點已載明:「本保證書由本⾏負責⼈或代表⼈簽署,加蓋本⾏印信或經理章後⽣效。」,應請該⾏負責⼈或代表⼈簽署,並加蓋該⾏印信或經理職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三)廠商信⽤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應附具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投標文件逾期寄達或送達本分公司者,恕不受理。為公平起⾒,截⽌收件後不接受任何補充資料。 [其他]: (⼀)招標文件及圖說陳列於本分公司維護管理處⼯務科供廠商閱覽,餘詳投標須知,附件及補充說明,採電⼦領標者並請詳閱「電⼦領標注意事項」之電⼦檔。 (⼆)開標當⽇因故停⽌上班,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以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截⽌投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