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於112年04月10日上午10時整,進行資格標開標作業,計有4家廠商投 標,審查結果資格符合規定。 二、本案於112年04月13日下午2時整,假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評審作業。經評審小 組成員審查優得貿易有限公司 企劃書及聽取廠商簡報答詢後,獲得出席人員評 總序位積分5分(第1名)、總平均分數85.5分(合格分數75分以上)、無任一項目 為0分並經評審小組成員過半數以上決定,評審結果業經本機關首長於112年 04月18日核定後取得議約資格。 三、本案於112年04月21日下午2時辦理議約,廠商同意創意給付項目如下: (一)踢腿組5組 (二)放奧槓組5組 (三)飛鳥把手5組 (四)手腕訓練器5組 (五)划船檔腿板5組 (六)奧槓卡扣5組 (七)地墊(50*50cm)*100片 (內附連接器) (八) 滑輪換鋁合金材質 (九) 依據企劃書第4頁:多功能史密斯訓練機(一)第5點:直邊鋼片材質非水泥包膠 (十)交貨前允許本局選擇多功能史密斯訓練機(一) 四、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依廠商標價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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