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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7
機關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單位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三段25號
聯絡人 羅晨瑋/陳振盛
聯絡電話 (02) 29332199 #503
傳真號碼 (02) 29332172
電子郵件信箱 bv9111@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2111
標案名稱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育藝深遠-藝術教育啟蒙方案:劇場初體驗課程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32,9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經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時,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洽原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擴充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346萬1,160元)以原契約之單價及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雙方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5/01
原公告日 112/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9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臺北市藝文推廣處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秘書室收發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1)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2)章程:任務內容具有演藝活動、藝術教育、戲劇課程、表演藝術人才之培育相關(依法免具章程者應檢具免章程之相關證明;演藝團體可免附章程) 。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及ZZ99999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28⽇前以書⾯⽅式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本處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8⽇前以書⾯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二、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屆時由本處業務課另行通知採購評選會議時間及地點。 三、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採購評選委員名單已公開。 四、本案採購標的內容相關疑義,請洽本機關文山劇場承辦人陳先生(02-29332199*5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