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7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 |
單位名稱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建築工程設計科) |
機關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 |
聯絡人 | 陳鈃錚 |
聯絡電話 | (07) 3368333 #2301 |
傳真號碼 | (07) 3314261 |
電子郵件信箱 | yanjheng@k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353N |
標案名稱 | 加速高雄煉油廠第1、2、5及6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北1區案、北2區案、中區案、西區案、南區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97.11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2,376,020,00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12,376,02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本案工作說明書及廠商報價單工作項目及內容,於履約期限內如結算後實作數量增加超過10%,得就超出標單數量10%部分,以實作數量計價,且該項金額不逾該項預算金額40%為限,並應持續執行至完成勞務採購契約規定履約標的(取得環保局核發土壤、地下水污染場址解除列管函文)始能结案。未達標單數量部分,以實作數量計價。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5/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2/05/29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5/29 17:30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招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0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9/26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規定投標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保障招標機關及廠商權益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099新興郵局第444號信箱或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政風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工作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廠商亦得單獨投標。(1)同時具備所有基本資格的廠商得單獨投標。(2)無法符合所有基本資格或特定資格的廠商可採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由代表廠商辦理投標事宜,「共同投標協議書」應填寫完備並共同具名檢附於投標文件中,並需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廠商不得對本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 廠商其餘資格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招標品項 | |
品項編號 | 1 |
品項名稱 | 北1區案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案 |
預算金額 | 2,386,510,000元 |
品項編號 | 2 |
品項名稱 | 北2區案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案 |
預算金額 | 3,217,670,000元 |
品項編號 | 3 |
品項名稱 | 中區案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案 |
預算金額 | 1,860,510,000元 |
品項編號 | 4 |
品項名稱 | 西區案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案 |
預算金額 | 2,871,690,000元 |
品項編號 | 5 |
品項名稱 | 南區案 |
預估數量 | 1 |
單位 | 案 |
預算金額 | 2,039,640,000元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