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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5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聯絡人 張文貴
聯絡電話 (02) 29173282 #357
傳真號碼 (02) 29117280
電子郵件信箱 a610070@wrat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010201
標案名稱 112年臺北水源特定區非點源污染削減(LID)設施採購設置暨地下觀測水井設置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482,22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4/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5 09:30
開標時間 112/05/05 10:00
開標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45巷5號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型態:法人、公司、團體等之一。
(二)相關證明文件:(詳招標文件說明)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依規定毋需繳納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契約書影本、驗收證明影本或相關 證明文件)
4.信用之證明。
註:
1.廠商為法人、團體者,登記或設立或章程應具有水資源、水利、土木、水土保持、環境工程、電信、資訊其中一項之項目。
2.廠商為公司者,營業登記或設立應具有以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如下列其中一類別: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2)E102011 土木包工業、(3)E701010 電信工程業、(4)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5)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6)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7)EZ99990 其他工程業、(8)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9)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10)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11)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12)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1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1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1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逾限期者不予受理。二、本案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四、餘請詳招標文件。五、檢舉機關不法函件本局政風室【TEL(02)29146036、電子信箱:a550010a@wratb.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