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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28
機關名稱 屏東縣檢驗中心
單位名稱 屏東縣檢驗中心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自由路272號
聯絡人 陳文惠
聯絡電話 (08) 7370065
傳真號碼 (08) 7378606
電子郵件信箱 pthcwh@mail.pts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5
標案名稱 112年度實驗室標準品採購乙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餘款得以決標單價追加購買,保留時間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補助金額
720,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27
原公告日 112/04/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檢驗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光碟一片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01 17:30
開標時間 112/05/02 11:00
開標地點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3樓會議室(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屏東縣檢驗中心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27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內容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信用證明。
2. 最近一期完稅證明。
3.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需完整登載營業項目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可透過經濟部-商工查詢服務查詢(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classN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N=4)。
4. A.營業項目需為藥品製造、藥品批發、化學原料、衛生材料等與本案相關者。廠商需列有得販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化學原料」及「動物用藥」相關者。
B.須依規格規範說明書之品項順序,於型錄或規格上以螢光筆標示相對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購領:⾃公告⽇起⾄截⽌投標⽇或收件⽇⽌,上午8時⾄12時,下午1時30分⾄5時3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除外),⾄本中⼼品質管理課出納,繳納文件費(光碟片1張)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公告⽇起⾄截⽌投標⽇⽌,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光碟片⼄張)、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由路272號4樓本中⼼品質管理課出納(請⾃⾏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領標:⾃公告⽇起⾄開標前⼀⽇⽌,⾃⾏連結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繳費並下載電⼦檔案(下載費⽤新台幣:50元)。 4.⼯ 本 費:必購招標文件(光碟片1張)新台幣5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信封並貼⾜掛號郵資(新台幣30元)填寫收件⼈姓名及地址。 5.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以掛號或快捷寄達屏東縣檢驗中⼼(地址:屏東市⾃由路272號4樓)或上班時間內派專⼈送達屏東縣檢驗中⼼品質管理課。 6.其他:截⽌投標⽇為辦公⽇,⽽該⽇因故(如天然災害)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時間者,截⽌投標、開標時間順延⾄其次⼀辦公⽇同⼀時間截⽌投標及開標。 7.契約價⾦之給付需符合下列事項,給付契約價⾦總額。 (1)驗收程序合格後無待解決之事項。 (2)得標廠商以正式公文函送本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檢驗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