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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 基隆市 中山區 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陳柏凱
聯絡電話 (02) 24248111 #686
傳真號碼 (02) 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584615@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601200036
標案名稱 112-113年度馬祖珠山分廠綠美化維護及廠區除草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7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26
原公告日 112/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02 16:00
開標時間 112/05/03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協和發電廠 馬祖珠山分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3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並確保機關權益。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8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日起2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4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1,4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連江縣南竿鄉。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三、押標金:新台幣73,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傳真:083626718,電話:24248111轉686)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83625718、電子信箱u28449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一) 檢舉專線:0800-286-586 (二)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三)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四)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五)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現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開標當日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屬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出席代表授權書」請交出席人員攜帶進入標場時交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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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