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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76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5 臺中市 梧棲區 中二路一段9號
聯絡人 蔡宗儒
聯絡電話 (04) 26566366 #2419
傳真號碼 (04) 26567922
電子郵件信箱 u64417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091200002
標案名稱 112年度遠途員工住宿工房租賃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42,15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2個月,金額338,000元(未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公告日 112/04/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二路一段9號
圖說費新台幣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9 10:30
開標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二路一段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二路一段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6/7-113/1/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若投標廠商為自然人僅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無須附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承租房舍及設備之需求條件: 1.租賃期間112年6月7日起至民國113年1月6日止。 2.本案租賃房舍數量(按實作數量計價),配合本處實際施工情形調整房間數,至少24間並以26間為上限(坪數5坪(含)以上),增加及減少房間數,甲方須於7個日曆天前通知乙方。 3.交通情形:距台中港旅客服務中心(台中市梧棲區中二路一段9號)15公里範圍內,距離近者為佳。 4.廠商得以單一建築物或數棟建築物方式提供房舍,惟本處考量管理需要,以地點集中者為佳。 5.除供住宿使用房間外,為维持住宿人員生活所必需及日常作息之便利,出租房舍應設置一般設備可供使用。該等設備須為使用性能良好產品,使用期間若非人為破壞致有不良使用現象,由廠商負責積極維修或換新。 本案需附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廠商無法提供完整設備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最有利標議價對象。廠商房舍現場裝置既有之其他固定設備,除租賃期間應無償提供本處住宿同仁使用亦得列為額外配置設備,如該等設備效能優良可供住宿人員便利使用,或承諾有其他額外配置設備及服務勘選評估時得從高評分。 本案重要一般設備基本需求如下列: (1) 住宿房間每間設置合宜衛浴、廁所設備1套。 (2) 住宿房間合宜床組、寢具衣櫃及書桌椅至少各1組。 (3) 住宿房間設有合宜空調設備,並至少有公共洗衣機及晒衣場或陽台供使用。 (二)資格及規格審查後通知合格廠商,依寄達投標文件順序擇期赴實地勘查,廠商應在場會同,回應勘查人員要求進行操作設備、開啟房門以利勘查並解說勘查所提出之問題。勘查現場,廠商應同意進行現場拍照存證。 (三)勘選評估及決選原則: 出租房舍勘選評估適合需要者之認定,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由本處同仁組成勘查小組,實地勘查後按本處需要及綜合效益分析分別進行評分,每一廠商評分滿分100分;經小組評分平均不足70分者,認定房舍不符本處承租房舍需求,不得參加議價。 依勘查小組評分高低,適合本處租賃需求者排序,依排序邀請議價:議價時間,按本處通知另行辦理: 1.適合需要者為一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 2.適合需要者在二家以上者,依適合需要排序,自最適合需要者,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但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適合需要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本案實地勘查評分項目及權重,如下: 1.交通-自水力施工處大門口車行距離...等,權重20%。 2.環境機能及衛生,權重10%。 3.一般設備設置(得承諾交屋前設置),廠商無法提供完整設備者本項計分為0,資格為不合格,權重20%。 4.價格-總標價及其組成之正確性、完整性、合理性,權重35%。 5.綜合效益分析,權重1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水力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