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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53
機關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08 臺中市 南屯區 永春東路288號
聯絡人 劉純伊
聯絡電話 (04) 24757468 #736
傳真號碼 (04) 24750514
電子郵件信箱 yces734@yces.t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ces20230424
標案名稱 112年度設置星鏈網路設備財務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58,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16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補助金額
1,558,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4/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04 17:00
開標時間 112/05/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2樓校史室(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408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14個日曆天內函送施工計畫書,經本校審查認可並通知可施工日起75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辦理。採一次投標,開標程序分資格標審查、服務建議書審查會議、價格標分段開標。 (一)第1階段資格開標:於112年5月5日上午10:00假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資格審查合格廠商方可參與審查會議。 (二)第2階段審查會議:預計於112年5月9日上午9:00假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三)第3階段價格開標:預計於112年5月10日上午10:00假本校2樓校史室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 二、本校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閱公告附加說明。 三、得標廠商需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四、廠商若欲場勘,請於前一日電話聯絡,以確定場勘時間。(電話:04-24757468 分機73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