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2/04/21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80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山北路六段392號
聯絡人
李宗翰
聯絡電話
(02) 28710064 # 242
傳真號碼
(02) 2873859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2年專科教室整修工程(第一期)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室內裝潢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2/04/07 08:30
原公告日期
112/03/3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470,903元
肆拾柒萬零玖佰零參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士林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10月12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29157號函修頒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2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0515132
 廠商名稱
信德土木包工業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4260729
 廠商名稱
遠征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乙B字第I00248-002
 廠商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永福街13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8111115
 決標金額
4,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2/04/07 - 112/08/2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2年專科教室整修工程(第一期)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遠征營造有限公司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8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決標金額
4,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底價金額
4,470,903元
肆拾柒萬零玖佰零參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4,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信德土木包工業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4,297,000元
貳拾玖萬柒仟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84.4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林彥忠
林彥忠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學歷:
逢甲大學建築暨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
2
曾億元
曾億沅建築師事務所主持建築師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建築系學士
3
林明德
經理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華運國際有限公司
職稱:經理
所任工作:室內裝潢業務
學歷: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電機系學士
4
陳玥妘
教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職稱:輔導主任
所任工作:輔導
學歷:
臺北市立師範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士
5
宋士傑
教師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職稱:教務主任
所任工作:教務
學歷:
國立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碩士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2/04/07
決標公告日期
112/04/21
契約編號
11202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4,470,903元
肆拾柒萬零玖佰零參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4,260,000元
貳拾陸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工期很短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7.80
機關名稱:臺北市士林區士東國民小學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