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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74.36
機關名稱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621 嘉義縣 民雄鄉 福樂村中山路4號
聯絡人 顏廷峻先生
聯絡電話 (05) 2215721 #431
傳真號碼 (05) 2205251
電子郵件信箱 1081045@mail.ttl.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60-1-026
標案名稱 粗糠160,000公斤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4/19
原公告日 112/04/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4/26 09:30
開標時間 112/04/26 10:0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6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本廠文書股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8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證明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備註:經濟部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通訊領標:自公告日起,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標單案號,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本廠行政室收,索取投標書表,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本廠不負郵遞延誤責任。 2.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於上班時間洽本廠行政室(電話分機432)領取。 3.領標地點: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其他: 1.詳投標須知 2.規格書(需解說請洽05-2215721#460製造課陳與文先生)。 3.【廠商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案招標機關: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地址: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中山路4號 電話:(05)2215721 傳真:(05)2205251 4.電子招標文件,非經本廠同意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5.本採購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機關依前條第1項第3款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辦理,本案第1次開標若投標廠商不足3家,當場改為議(比)價辦理。 更正事項:為配合本廠業務需要,請購單位簽准變更規格書並延長等標期至4月26日上午10時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酒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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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